如何保護地表水不受污染?官方是如何規定的?
導讀
地表水是指地球表面的水體,如江、河、湖、塘、塘、渠、水庫及其他流動的江河。為防止地表水污染,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》作了一些規定,水質檢測機構?也根據這些規定制定了各式的檢測方案。官方規定如下:
地表水是指地球表面的水體,如江、河、湖、塘、塘、渠、水庫及其他流動的江河。為防止地表水污染,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》作了一些規定,水質檢測機構也根據這些規定制定了各式的檢測方案。官方規定如下:
(一)保護區內(包括地表飲用水水源地、風景名勝區、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二級保護區)不得新建排污口。為防止上述保護區內水體受到污染,法律還規定:
?、僭诒Wo區附近新建排污口,需保證保護區內水體不受污染;其中,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改造工程應減少污染物排放;
?、诒痉C布前(指1984年5月11日以前)有排污口,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標準的,應當處理;
?、凵铒嬘盟乇硭炊壉Wo區內禁止超標排放污染物,危及飲用水水源地的排污口應當搬遷。
(二)禁止向水體排放、傾倒有毒、有害物質。這些物質包括:
?、儆皖悺⑺帷A液或劇毒廢渣;
②含汞、鎘、砷、鉻、鉛、氰化物、黃磷等可溶性劇毒廢渣;
?、酃I垃圾、城市垃圾等垃圾;
?、? 放射性固體廢物或含有高、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。該法還禁止在水體中清洗儲存油類或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,禁止在水體最高線以下的海灘和岸坡堆放和儲存污染物,以及直接掩埋水體中的可溶性劇毒廢渣。地面。
(三)向地表水排放其他污染物必須符合標準。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對防止低放射性廢水、含熱廢水、含病原體廢水、灌溉廢水、農藥污染、船舶污水等污染地表水作出了具體規定.; 用于灌溉的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,應當確保排放或者使用的廢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;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引導使用者合理使用農藥、化肥;
(四) 防止船舶污染地表水。禁止船舶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水體停泊。要求在內河航行的船舶應當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污染設施,并持有船舶檢驗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,否則將責令其限期符合規定要求。